实地察看非法占地情况。
开展食品自动售货机专项检查,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
图片由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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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江蔓 通讯员 武剑飞)“乡政府将全力配合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实现检察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主动接受检察监督,为基层行政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乡镇力量。”3月16日上午,在源汇区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上,5名行政机关代表就配合行政公益诉讼工作作表态发言。
源汇区借助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对提升全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行有益探索。2020年以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14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130余份,其中生态环境领域就有8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60余份;近三年,共督促清理各类污染物100余吨,修复林地十余亩,治理工地扬尘89处……
检察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根据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向有关主体发出检察建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检察建议的发出与落实,监督着行政机关及时履行法定职责,避免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近年来,源汇区高度重视法检两院与行政机关的工作配合,多次就“府院联动”“府检联动”进行商讨。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在业务实践中着力提质增效、主动作为,集中力量办理公共利益受损严重、社会反应强烈、长期得不到解决、相关部门存在职能交叉的重大复杂案件,办理了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在彰显公益诉讼制度价值的同时,不断提升行政机关的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今年2月15日,源汇区人民检察院诉被告某乡政府怠于履行职责违法占地行政公益诉讼案在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当天,源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大伟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庭审,源汇区人民法院院长张永辉担任审判长,组成合议庭依法审理。合议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全部诉讼请求,责令该乡政府依法履职,纠正违法占地问题。行政公益诉讼被告当庭表示服从判决,将认真履行判决内容,立行立改。该案作为源汇区首例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类公益诉讼案,法检“两长”参加庭审并当庭判决,体现出该区对充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视。该案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加大依法查处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力度,彰显司法监督权对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落实管理职责的检察质效,同时对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有助于行政机关对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整治,共同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类似的公益诉讼案件还有很多,如修复被损坏的乡镇农田水利设施,避免了农业生产问题的发生,确保农田水利设施功效持续发挥;与源汇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设立专门用于林木补植的执法林,提升苗木成活率,切实修复自然生态环境,同时进一步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开展食品自动售货机专项检查,保障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侵害……这些公益诉讼顺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回应了人民群众对公共利益保护的关切,也捍卫了法律尊严和社会公平正义。
“公益诉讼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的事,还需要各部门的全力配合、全社会共同推进。”源汇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石红伟说。推进会召开的前一天,源汇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源汇区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配合的意见》。意见提出,要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并对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32个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全面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在公益诉讼工作中的协作。
目前,源汇区正在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检察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鼓励各行政执法部门、各乡(镇、街道)、各园区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相互协作配合,形成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合力,树立全区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在公益诉讼工作中通过加强沟通配合,完善制度机制,共同提升源汇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作为公益诉讼工作的主要责任人,我们将加强内外协作,优化资源固根基,加强检察机关、审判机关、行政机关协作配合,破解机制瓶颈,形成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开展的强大合力,共促公共利益保护的良好局面,进一步服务好源汇区社会发展大局。”源汇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赵大伟对做好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满怀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