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8 股票简称:常宝股份 编号:2023-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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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2023年经营预算目标,为进一步聚焦特种专用管材主业,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审核了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并制定了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对2022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符合公司2022年经营业绩实际和运行情况,公司2022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真实、准确,发放标准符合规定。
二、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1、适用对象: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3、薪酬标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标准由“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组成。
序号 | 职务 | 基本薪酬(万元)税前 | 绩效薪酬 |
1 | 董事长 | 80-100 | 年度绩效薪酬按照《目标绩效管理办法》,结合目标达成情况考核 |
2 | 总经理 | 80-120 | |
3 | 副总经理 | 60-80 | |
4 | 董事会秘书 | 30-40 | 发放。 |
5 | 财务负责人 | 由董事长代行不重复计算 |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者,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该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薪酬按其在公司管理岗位任职领取报酬外,不领取监事津贴。
(3)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金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或者年度发放。
2)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因参加公司组织活动等实际发生的费用由公司报销。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4)上述薪酬为税前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部分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5)公司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对薪酬方案进行调整。
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2023年的薪酬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战略实施及经营预算目标,参照公司经营规模以及行业整体薪酬水平后提出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常宝钢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