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记者从市工信局了解到
我市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申报工作
(相关资料图)
已正式启动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要求申报
时间截至2023年4月21日
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
要满足四方面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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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在黑龙江省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
二是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三是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上、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坚持企业自愿原则,满足《办法》规定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即评价得分达到60分以上,其中创新能力指标得分不低于20分、成长性指标及专业化指标得分均不低于15分,或者满足一项直通条件即可(详见下表)。
申报审核流程
涉及两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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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线上申报,企业自愿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完整填写《黑龙江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上传佐证材料。
二是线下提交材料,企业向所在县区工信局递交所需申报材料,各县区工信主管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工信部门持续开展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回应企业提出的问题,同时,认真履行职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推荐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质量。
企业如遇到申报问题,可咨询市工信局中小企业科,电话:0459-6181190。
撰文:大庆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健
原标题:《参评条件公布!我市首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开始申报》